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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歐盟資深政策官員來臺交流人權指標及人權機構之建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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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歐盟資深政策官員來臺交流人權指標及人權機構之建立

【影片】歐盟成員國設置國家人權機構之推動經驗分享(另開視窗)

【影片】歐盟人權指標之建構或發展(另開視窗)

 

為落實107年3月22日舉行之「首屆臺歐盟人權諮商會議」中有關「歐盟願意協助臺灣建立人權指標,以落實人權公約審查結果」,及「歐盟將分享歐盟獨立人權機關之相關經驗」等重要結論,法務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共同合作,特別邀請歐盟資深政策官員 Dr.Jonas Grimheden來臺,於108年1月30日及31日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就「歐盟人權指標之建構與發展」及「歐盟成員國設置國家人權機構之推動」等議題,對中央機關之公務同仁及其相關任務編組之民間人權委員、民間團體等進行3場次的專題演講。歐洲經貿辦事處長馬澤璉、外交部歐洲司代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長城忠志、多位國內人權學者專家亦應邀與會。

法務部長蔡清祥出席30日的開幕式時表示,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中我國已國內法化,並依公約規定提出國家報告者有「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我國建立各該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機制,邀請國際人權專家就我國人權現況提出建議,讓我國的人權接受國際標準的檢視,這有別於聯合國獨創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模式,將在今年與歐盟舉行的第二屆人權諮商會議中,首次向歐盟正式介紹,此為我國在人權推展上的重大成就。

蔡部長並強調,外界對於人權保障中的同婚議題高度關心,對於相關修法工作法務部不懈怠的進行,但希望各界對於人權保障的討論,彼此能有更多的理解、包容,我們的人權標準才能不斷地進步。最後,蔡部長也說明我國在人權指標的發展及建構上,尚在摸索階段,仍有許多發展空間,很需要借鏡他國的做法,發展出我國人權指標的體系。感謝Dr.Jonas遠道而來,提供歐盟的發展經驗,讓我們對於人權指標有更完整的理解。

馬處長致詞時指出,臺灣是歐盟在人權問題上志同道合的伙伴,且在自由,民主和法治方面都有同樣的價值觀,所以過去十年中,歐盟與臺灣政府官員、立法部門、民間團體在人權問題上進行多次交流和對話,其目的係希望幫助臺灣在人權保障上更為進步,而臺灣在此方面已成為東亞的榜樣,相信也已獲得大多數人的認同。

馬處長進一步表示,無論臺灣或是歐洲,在保護人權方面一定還有改善的空間。藉由今年3月將在布魯塞爾召開的第2次人權諮商會談,未來雙方將不斷的交流和分享經驗,並將所有結論付諸實踐,一起維護人的尊嚴,也期勉所有與會的臺灣政府官員在公務中實踐人權保障。

30日舉行的第1場次「人權指標種子師資培訓」專題演講由法務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共同主辦、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執行。於Dr.Jonas演講完畢後,由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主持綜合座談,與會之學者專家及公務同仁就人權指標之建構進行討論、交流,Dr.Jonas並逐一回應。該場次計有中央機關辦理相關人權業務之公務人員近200人參加。

31日舉行的第2場次「歐盟成員國設置國家人權機構之推動」及第3場次「歐盟人權指標之建構與發展」之專題演講,由法務部辦理,計有中央機關辦理相關人權業務之公務人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法務部與其他部會相關人權工作小組委員及民間團體等與會,計有82人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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