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原辦理期間為110年2月至113年12月,依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48次委員會議決議,前揭計畫之辦理期間延長至114年12月止(會議紀錄刻正處理中),仍請各機關依原計畫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