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進行細緻深入對話 盤點人權革新重點,召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分項議題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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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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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再次廣徵各界對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之意見,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諮詢委員會(本部為幕僚機關)於110年10月3日及17日假法務部廉政署共計召開4場分項議題說明會,會議採實體及視訊方式併行,由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及林萬億政務委員共同主持,與民間團體、人權學者專家、相關權責部會,就行動計畫二稿所納入之人權議題內容,進行細緻深入對話,共同盤點人權革新重點事項,期使行動計畫內容更臻完善。多位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亦應邀出席,聆聽各界建議。
我國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制定作業自107年下半年展開,經諮詢委員會及其工作小組與相關學者專家、政府機關等歷經2年之討論,期間並由本部對外徵詢人權議題意見、完成相關行動計畫委託研究案及編輯作業後,於109年9月完成初稿;復為廣納各界意見,於109年10月29日辦理行動計畫初稿公聽會,計有近60個民間團體及多位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參與,提出155項意見。該155項意見不乏對行動計畫架構及內容之具體修正建議,為回應及採擇相關建議,諮詢委員會及其工作小組自109年12月起,再度邀集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相關部會、民間團體、人權學者專家等,歷經9次研商會議之討論,並由各新增議題之權責機關配合研擬具體之推動「行動」、「時程」及「關鍵績效指標」等內容後,完成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二稿。
本次分項議題說明會係參酌109年10月29日行動計畫公聽會民間團體於會中所提之建議方式辦理,區分每場次討論議題之範圍。會中所討論之行動計畫二稿,相較行動計畫初稿版本,分別新增「強化生命權保障」及「氣候變遷與人權」之議題;及新增「保障並提升公民參與公共事務之權利」、「公約優先適用性」、「人權教育之監測與成效評估機制」、「全面研議及盤點居住權保障政策」等子議題;並因應「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已於109年12月10日對外公布,故刪除重覆之「商業與人權」議題。會中各民間團體就行動計畫二稿應納入之人權議題,及政府機關所撰寫之具體改善行動、時程等,提出相當多的寶貴意見,與會政府機關亦適時回應、澄清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的疑問。後續諮詢委員會仍將邀集相關權責機關等,研議該等意見並進行行動計畫二稿之修正。對於109年10月29日之行動計畫初稿公聽會及本次行動計畫二稿4場次分項議題說明會所蒐集之意見,其研處情形,諮詢委員會亦將擇期適時一併對外公布,俾利各界知悉。
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希在解決政府未來4年(即2024年)內應優先改善之人權議題,以落實相關人權議題之基本權利保障。目前行動計畫二稿納入之人權議題除上所述外,尚有「強化人權保障體制」、「人權教育」、「平等與不歧視」、「居住正義」、「數位人權」、「難民權利保障」等議題。該行動計畫之制定,除回應國內各界長期之倡議外,亦符合聯合國鼓勵各會員國制定行動計畫之國際人權保障思潮,更落實我國人權立國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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