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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大步走中文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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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考量COVID-19疫情變化,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訂於111年1月24日至28日辦理並隨時滾動檢討;秘書處協助代收轉寄平行回復之截止時間,配合修正為至110年11月30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30
  • 資料點閱次數:1260
  1. 因目前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嚴峻,且病毒不斷演變,增加防疫難度,有關國際審查之辦理日期,行政院業已指示原訂110年10月18日至22日之第一時段取消,並朝111年1月24日至28日之第二時段賡續規劃。嗣經分別提報110年7月5日及19日「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指導小組」第7次及第8次會議審慎討論後,業決議略以,雖訂於上述111年1月間辦理,但究應採何種方式舉行或延期辦理,仍須視國內外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持續適時開會討論。
  2. 因應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延至111年1月間辦理,配合調整秘書處協助代收轉寄民間團體平行回復之截止期限為110年11月30日,請參閱「國內外民間團體就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提交平行(影子)報告及平行回復注意事項」(參見本站https://www.humanrights.moj.gov.tw/17725/17733/17735/17740/17743/Lpsimplelist),並請廣為宣傳周知。
  3. 有關延期舉行之時間及修正後之事務規劃期程,請參閱「法務部籌辦撰寫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規劃」(參見本站https://www.humanrights.moj.gov.tw/17725/17733/17735/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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