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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9月18日法務部與臺南市政府合辦人權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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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9月18日法務部與臺南市政府合辦人權教育訓練

為強化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對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內涵的深入瞭解,法務部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106 年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研習活動,該活動第四場次於106年9月18日假臺南市政府舉辦,邀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廖福特講授「國際人權公約與性別平權之保障」議題,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未來能以人權角度規劃政策,並以兩公約規定保障人民權利。

法務部法制司檢察官周文祥致詞時表示,我國於106年1月舉辦兩公約第二次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由國際人權專家提出78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專家除肯定我國推展人權成效外,亦提出我國政府仍應持續建構性別平權環境。法務部即透過與地方政府合作方式,期望藉由本次課程強化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性別平權意識,未來並能落實於各項工作中,以回應國際人權專家建議。

廖研究員從兩公約第3條規定及聯合國對兩公約一般性意見解釋(「對男女權利平等」及「男女在享受一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方面的平等權利」) 闡述性別平權之內涵,並帶領學員細讀兩次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國際人權專家提出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以瞭解到國際人權專家認為我國應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反歧視法,消弭以任何理由對性別的直接歧視與間接歧視,並確保人民享有法律上及事實上平等。國際人權專家也提醒我們應設法使社會大眾對於跨性別者有更多認識。廖研究員並勉勵學員突破既有的框架,共同努力朝提昇臺灣人權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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