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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大步走中文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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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歐盟基本人權署自由與司法部主任Jonas Grimheden拜會本部及臺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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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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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歐盟基本人權署自由與司法部主任Jonas Grimheden拜會本部及臺北地檢署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林超駿院長與歐盟基本人權署自由與司法部主任Jonas Grimheden於105年3月15日上午至本部拜會,由法制司呂文忠司長接見,並由周文祥檢察官本部人權業務。 呂司長表示我國於2012年提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之初次國家報告,為依兩公約施行法建立我國之人權報告制度,延續兩公約國家報告之撰擬及審查機制,法務部依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會議決議,籌辦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已完成共同核心文件、回應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計4冊報告,預定於近期公布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中英文版,並規劃於2017年1月舉辦國際審查會議,讓國際人權專家得以國際人權標準檢視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所呈現之人權現況及缺失並提供建言,除增加我國之國際能見度,並將進一步提升我國人權保障之水準。會後呂司長與本司同仁陪同來賓參訪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由蔡碧玉檢察長接見,雙方就司法制度及人權保障議題等交換意見,並由古慧珍主任檢察官帶領參觀臺北地檢署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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