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人權大步走中文網:回首頁

:::

2016年3月16日法務部與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及台北律師公會合辦「國際人權法之實踐與監督學術研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5
  • 資料點閱次數:3103
2016年3月16日法務部與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及台北律師公會合辦「國際人權法之實踐與監督學術研討會」 法務部於2016年3月16日與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及台北律師公會合辦「國際人權法之實踐與監督學術研討會」,歐盟基本人權署自由與司法部主任Jonas Grimheden教授就「歐盟對國際婦女人權保障之實踐」、「歐盟對會員國遵循國際人權法之監督」等2個議題做報告。 法務部法制司呂文忠司長於致詞時表示,美國自由之家在2016年1月公布2016年全球自由度報告,以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項指標檢測自由度,臺灣在政治權利獲得第1級的最高評價,公民自由則獲得次高的第2級評價,總體部分仍被評為自由(free)等級,臺灣連續18年被評為自由國家。美國國務院於2015年6月26日公布「2014年各國人權報告」,其中指出臺灣中央到地方的選舉,均公正自由地進行,具有公信力且過程透明。歐盟2015年6月22日發佈最新國際人權報告,針對全球139國的人權與民主狀況提出報告,內容指出臺灣在人權與民主符合國際標準,由各該報告可看出我國在落實人權保障上所作之努力,並希望在本次研討會能借鏡Jonas Grimheden教授在歐盟之經驗而獲得啟發與反思,使我國在兩公約之落實與遵循上,可與國際人權趨勢接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