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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9月27日法務部與花蓮縣政府合辦人權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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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9月27日法務部與花蓮縣政府合辦人權教育訓練


為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能輕鬆的認識兩公約保障人權規定,107年9月27日法務部與花蓮縣政府合辦「107年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透過撥放電影「當妳離開的時候」(When We Leave),並邀請慈濟大學副教授賴月蜜進行電影評析及講授「國際人權公約家庭權與案例分析」,使在場同仁瞭解人權保障之重要性,希望透過課程將兩公約保障人權精神貫徹於自己之職掌業務。


「當妳離開的時候」是部描述德國籍土耳其裔家庭認為,攜子逃離遭丈夫家暴的親姊妹有辱家族名譽,家族男性成員為了保全家族名聲不惜決定以榮譽謀殺(Honor Killing)之名將其殺害的電影。課程中賴教授透過影像與學員探討影片涉及的人權問題,並說明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家庭、婦女及兒童權利之規定,賴教授並提出受家暴者常會成為下一個家暴事件的加害者,但受害者仍可以透過學習及心理輔導切斷暴力循環的觀念。


賴教授說明國際上仍有婦女無法自主決定離婚,兒童亦被視為父親的財產,反觀我國有健全的法制,如民法及家事事件法,均係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決定監護權之歸屬。且因訴訟曠日廢時,司法院現正推廣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即民眾除了提起訴訟,亦可以透過「調解」、「調處」或「仲裁」等訴訟外的方式解決紛爭,使未成年子女的權益更快速獲得保障。


本次具活潑性的課程設計,使學員更深體會人權保障內涵,賴教授也希望在場的學員再次檢視自己所執掌業務之法規命令是否有違目前已國內法之國際人權公約,一起致力於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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